专项附加扣除租房和贷款可以一起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税收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就让我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关于租房和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问题,看看它们是否可以一起使用。
我们要明确一点,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大项,问题来了,租房和贷款这两种扣除方式能否同时享受呢?
答案是:不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项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原因很简单,这两项扣除都是针对住房问题的,若同时享受,则有重复扣除的嫌疑。
具体应该怎么选择呢?这里就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判断了。
如果你正在租房居住,那么你可以选择住房租金这一项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政策,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如果你正在还房贷,那么你可以选择住房贷款利息这一项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政策,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2、每月扣除金额为1000元。
了解了这些,我们该如何做出选择呢?
1、比较租房和贷款的扣除金额,如果你的租房支出高于贷款利息支出,那么选择住房租金扣除更为划算;反之,则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考虑个人实际情况,你近期有购房计划,那么选择贷款利息扣除可能更有利;如果你短期内不打算购房,那么租房扣除会更适合你。
在专项附加扣除租房和贷款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合理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扣除方式,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大家,让大家在税收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福利。